台中有員警半夜巡邏發現,一輛車轉彎沒打方向燈,上前攔查,但對方把車開回自家社區,員警要求駕駛先對「酒測檢知器」吹氣,亮燈了,再要求對方做酒測時卻被拒絕,駕駛跑回家裡,事後丈夫指控警方,強闖民宅還害妻子跌倒受傷,要提告,但警方認為,執法過程沒有違背警察職權!
女子倒坐在自家地板,卻大喊要告警察,旁人打圓場沒有用。
員警vs.駕駛:「要不要扶妳起來,不要!你滾!好,那你自己起來,你不要碰我,我最討厭別人來碰我,走開。」
駕駛丈夫:「把單子都開完了,為什麼你還侵入到我家裡面去,強把她拉扯下來,讓她跌到一樓來害她受傷。」
原來4月11日深夜2點多,員警巡邏,發現前方有車左轉時沒打燈上前攔查,對方在住家社區大門停下來,員警上前盤問聞到酒味。
員警vs.駕駛:「車是你開的?對,你沒有喝?沒有沒有,我從墾丁才回來而已。」
女駕駛稱她去載出去應酬的丈夫回家,員警對著酒精檢知器吹氣。
員警vs.駕駛:「不要碰到你,吹就好了,你離遠一點,吹就好,有亮啊,這燈亮了!代表對方可能有喝酒。」
但女子自稱被有喝酒的先生影響,員警請他到旁邊再試一次。
員警vs.駕駛:「有亮ㄟ,來再吹一次,有亮啊,我就沒什麼喝啊,(去拿酒測器),我是受他(女子丈夫)影響。」
從一開始說沒喝,到後來脫口而出說「沒什麼喝」,員警說,之後要求女駕駛酒測,她卻消極不配合。
員警vs.駕駛:「我跟你講,我程序就是要完備。」
告知她如果拒測,相關權益事項時,對方又轉身快速跑回家員警追上前,進屋後被對方指控私闖民宅!
記者vs.駕駛丈夫:「你是不是退休員警?,這跟這個案件沒有關係。」
女駕駛的丈夫說,當時他去應酬喝酒,妻子載他回家,員警為了阻止駕駛進屋上樓,發生拉扯,害她妻子摔倒受傷,表明提告!
但女子涉嫌酒駕拒測,警方指出可罰18萬並吊銷駕照,3年內不得考領,至於執法過程是否不當,轄區警五分局認為,沒有違背警察職權規定,尊重對方提告,到時也會把全程秘錄器畫面,提供給檢方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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