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一群在新竹讀書的大學生,年初相約騎車到苗栗縣後龍鎮的好望角看海、走走,在回程途中,其中一名20歲的戴姓男大生要超一輛載運怪手的貨車時,不慎失控自摔,當場遭貨車輾死,案發過後,戴父怒告鄧姓駕駛,近期苗栗地檢署偵結此案,判鄧男無肇因,裁定不起訴處分。
今年1月10日,戴男與同學結伴,各自騎機車到後龍鎮好望角出遊,在回程當天上午9點多,戴男於北上返程時,經過台61線(西濱快速道路)107公里的匝道側車道爬坡處,戴男想要超鄧男駕駛的貨車時,失控摔車,遭貨車輾過,當場頭顱破裂、腦漿溢出死亡。
檢方表示,鄧男的犯罪嫌疑不足,這起案件屬於突發狀況,當時鄧男開在側車道上坡路段車道直行,屬前方車,在北上汽車道上路權優先,戴男從左後側駛入,突然往右傾倒的情形,鄧男實則無可避免,因此,法官認定鄧男無過失,不起訴。另外,此案也送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,鑑定結果顯示,鄧男駕駛貨車措手不及、無肇事因素,也認定鄧男並無過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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