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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我不能報案嗎」1小時5度狂撥110專線 男遭裁罰5千元

記者 宋佳娟 / 攝影 顧守昌 徐克誠 報導
發佈時間:2022/07/09 13:21
最後更新時間:2022/07/09 13:31

台南新營1名男子,中午連續打了3通電話給110,自稱身體不舒服,需要警方協助就醫,員警到場後,男子又改口說不需要了,被警方告誡不要亂打110。結果不到半小時又撥通,1小時之內5度狂打報案專線,被依社維法送辦,法官也認為他浪費社會資源,裁罰5千元。

圖/TVBS

 
員警vs.報案男子:「你為什麼要一直報案,你一直報案需要我們服務,要服務什麼,我不能報案嗎,你不能隨便報案。」

兩位員警真的快發火了,因為眼前這名白髮蒼蒼的男子,已經打了好幾次報案專線。

員警vs.報案男子:「你可以報案啊,隨便報案就可以把你帶回去,剛剛我們同事也講過了,我就身體不舒服,所以呢,那我能報案嗎,救護車來了你也不坐救護車去醫院啊。」

 
圖/TVBS

男子一直報案說不舒服,警方和119到場又說不用就醫,讓警方超無奈。原來趙姓男子在6/4,分別在早上11:41、12:01、12:10分,打給台南市警察局勤指中心,聲稱身體不舒服,需要警方協助就醫,員警到場,男子又說不用了,離開前警方就勸他不要隨意報警,結果半小時內又打了2通電話。

新營分局民治派出所長徐春榮:「本所同仁處理過程中,多次告誡民眾,如無需求協助時,請勿報案,違者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查辦,該民眾不聽勸阻共報案5次。」

圖/TVBS

1小時內5度撥通報案專線,警方受不了,將男子依社維法送辦,到了簡易庭,男子還辯稱,警方都沒去,後來又改口「只有第一次有去,後面都沒去」,說詞反覆不一,加上警方提出照片佐證,簡易庭認為男子浪費社會治安資源,裁罰5000元。

新營分局民治派出所長徐春榮:「警力運用當以急迫需要為宜,無故報案會造成警力排擠效應。」

勤指中心員警:「喂新營分局勤務指揮中心,110報案台您好,請問您有什麼需要警方協助的。」

一接到民眾110報案,勤指中心就要先調度警力,統整最新狀況,每一通來電都可能是民眾的求救電話,就怕被惡意占用資源,影響其他人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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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10報案#報案#裁罰#不舒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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