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名駕駛,日前開車行經信義區時,為了閃避從內線右轉的車輛,失控衝上了人行道,撞毀一輛機車和三部自行車,還差點撞進大賣場,衝下手扶梯。但車禍當下,被撞的機車其實也是違停,警方說,它並非車禍肇因,還是有權求償。

休旅車車頭撞毀保險桿斷裂,輪子下還壓著好幾輛自行車,而被撞飛的機車也倒在旁邊,地點在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上這間大賣場外,撞擊點磁磚破了個大洞因為旁邊就是手扶梯,如果再偏一點可能就會衝到B1,24日深夜12點多60歲張姓駕駛,從內線道突然要右轉,嚇得25歲劉姓駕駛緊急閃避,才會衝上人行道,當時撞毀1輛機車和3部自行車。

雖然機車是違停但它並非引起車禍的肇事原因,並沒有肇責、有權向肇事車主求償恢復原狀,而違停位置如果是在人行道上,可以另外開單,在私人土地上則由業者處置,但要不要罰是兩件事、與車禍無關。
北市交大事故處理組組長王雅佩:「A車是失控的,那撞到我路側的違規停車,這主要的發生原因,是因為這台A車的失控,雖然說違規停車確實是違規沒錯,但我的損壞還是一樣可以跟當事人求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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