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50多歲的彭姓男子,在2012年到2020年間,共犯下5起性騷擾案件,都是鎖定公車上女乘客下手,但都獲得輕判,最高也只有6月有期徒刑。沒想到他不知悔改,去年竟趁夜深人少時,對公車上的女乘客性侵得逞,司機立刻開往派出所報案,他當場被依現行犯逮捕,最高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個月。
穿著灰色襯衫走出法院,他就是涉嫌多次在公車上性騷擾女乘客的彭姓男子,當初從容解釋自己為何犯案,並跟被害人道歉,仍抹滅不了對方的傷害。
把時間拉回2018年10月,只見公車上人擠人、前胸貼後背,他疑似看準這點對女乘客下手,最後對方在臀部背部摸到不明液體,嚇得放聲尖叫,司機趕緊直奔派出所報案。
攤開他的犯罪紀錄,2012年到2020年間,就犯了5次性騷擾案件,還不知悔改,隔年竟犯下性侵案件,地點全都是在公車上,高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10月,還可上訴,但除了2020年跟被害人和解撤告外,過去刑期最多只有合判10月,其他幾乎都是5月、6月。明明是累犯,刑期似乎沒想像中的高,難不成法官判決時,有什麼參考的天花板嗎?
律師:「累犯還是有個參考依據,但累犯的加重,要看是否符合要件。」
出入法庭,似乎已經成了彭姓男子日常,之前他公開表示後續的犯案,都是報復心作祟,已經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慾望。
嫌犯彭姓男子:「接受政府的安排,在看精神科了跟輔導,不會無緣無故去搭(公)車,可是有必要的時候還是要搭,而且因為我也在洗腎,我身體也不是很好,我一三五在洗腎。」
也就是說一個禮拜得要搭三次公車,來回的話就是六次,儘管目前已經在接受治療,但如果沒有吸取法律教訓,真心對被害人悔過,女生恐怕連搭個公車,都得要提心吊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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