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呂姓男子,二月底車輛違停遭到拖吊,由於領車時,發現前保桿受損,懷疑是拖吊過程遭到刮傷,要求業者賠償,由於雙方溝通無效,讓他氣到提告,但法院最後也駁回他的求償,理由是,業者屬於警方的助手,當時在執行公務,因此要提國賠而不是針對個人。
拖吊車看到路邊,白色的小客車違停紅線,依照規定,將車輛拖走,沒想到事後,業者卻遭到求償,理由是拖吊過程,造成車輛的保險桿受損。
拖吊場組長張詠宗:「我們拖回來,確實是沒有碰撞到他所反映的地方,我們行車調出來確實我們沒有責任呀,我們請車主過來看的時候,他覺得有異議,我們覺得沒異議。」
高雄市這起拖吊引發的求償糾紛,就發生在今年的二月底,駕駛求償要維修費、工資以及精神撫慰,共三萬元,但看完影片及說明,車主仍不死心,一狀告到法院,但結果出爐,還是遭到駁回。
原來呂姓駕駛向院方表示,保險桿受損要求賠償,但法官認定,拖吊車屬於警察助手,正在執行公權力,因此執法過程侵害到民眾權益,只能提出國家賠償,不能針對執法的公務員及助手求償,因此全案駁回。
記者vs.拖吊業者:「當時拖吊的時候,員警是有在場對不對,左手邊那個就是員警嘛,對呀,他也是看沒有異狀嘛,對不對,對呀。」
其實拖吊過程,除了要有警察在場,拖吊前,警方也會針對四周拍照存證,而拖吊車上,也有四支鏡頭全程錄影,其中一支,就鎖定車子的底盤,而這起個案,業者強調全程,都沒有讓前保桿觸地,駕駛這次提告求償失敗,會不會真的再提出國賠,他們只能公布證據,尊重駕駛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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