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姓夫妻檔遭檢警查獲販毒,沒收9687萬贓款等,創下毒品罪「擴大沒收」新制上路,沒收最高紀錄。橋頭地院一審依毒品等罪判23年8月、10年,高雄高分院改判20年、7年8月。
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,黃姓夫妻檔涉販毒案,因兩人上訴後仍無法舉證新台幣9687萬元贓款中的9287萬元詳細來源,因此遭二審合議庭駁回,並沒收犯罪所得400萬元及來源不明款項9287萬元,這也是檢察機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「擴大沒收」新制上路後,向法院聲請沒收毒品案件被告來源不明不法財產的最高額。
刑度部分,黃姓夫妻一審遭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,分別判處黃姓男子23年8個月、紀姓妻子10年徒刑,案經上訴後改判20年和7年8月徒刑,詳細判決理由仍待判決書公布,全案仍可上訴。
橋頭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出,黃男和妻子紀女民國102年12月間透過網路及其他途徑自中國習得製造甲基安非他命方法,兩人106年下旬先後購入製造甲基安非他命原料以及化工器具,在自家開始製毒,案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二分局報請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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