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23歲王姓男子,前年3月深夜,因為跟妻子爆發爭吵,為宣洩不滿情緒,持生魚片刀刺死路邊等人的林姓機車騎士,一審法院判處王男死刑。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改判無期徒刑,全案再上訴,最高法院今日駁回上訴,王男逃過死刑,判無期徒刑定讞。
前年3月13日晚間,王男載著妻子前往新店區採買家具以及生活用品,2人卻為了晚餐吃什麼爆發口角,王男暴怒之下,竟持預藏的生魚片刀,下車朝著前方停在路邊的林姓機車騎士走去,以偷襲方式一刀刺進對方背部,林姓騎士當場倒地死亡,王男還一副事不關己地抽菸、緩步走回車上,最後經妻子苦苦哀求,王男事後才主動自首,訊後依殺人罪裁定收押。
一審法院受理時,王男的律師團提出「間歇性暴怒障礙症」鑑定書,針對王男的病史辯護,聲稱他從小時候就經常看到幻覺,長期接受治療,後來因擔心影響發展而停藥,但法院認定王男犯案時仍具有足夠辨識能力,一審重判死刑。
案件上訴二審後,王男在法庭上坦承犯行且表示歉意,律師團也繼續主張王男罹患「間歇性暴怒障礙症」,希望法官不要判處死刑,事後面對鏡頭,王男也頻頻鞠躬道歉。
二審法院審理時,法官痛批王男僅因宣洩心中憤怒情緒,持刀以背後偷襲方式刺殺與其毫無關連之被害人,視人命為草芥,行徑冷血,但考量他犯案自首,二審最後改判無期徒刑。全案再上訴,今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◤日本旅遊必買清單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