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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控2女搭訕「偷手機」! 又稱警吃案告瀆職

記者 何冠毅 / 攝影 鍾尹倫 報導
發佈時間:2022/05/21 18:44
最後更新時間:2022/05/21 20:27

台北市一名男子,日前在萬華廣州街,報警指控有女子偷他手機和3萬多元,要求帶回派出所調查,而警方初步了解後就讓女子離開,氣得男子向督察室控告警察吃案,甚至按鈴提告員警瀆職,沒想到最後發現,手機早就被好心人撿到另一間派出所,根本沒被偷。

圖/TVBS

 
警方vs.李姓男子:「我們是來,我們是來逛街的,我知道啊我是說,從哪邊開始搭訕的,帶我去看一下啊。」

莫名拉著路邊的女子,說自己的手機被她偷走,警方到場了解發現他全身酒味。

警方vs.遭控陳姓女子:「他喝醉了欸,走就對了啦,我會怕欸他都喝醉了,快啦。」

 
被指控的女子一臉莫名其妙,也只能應要求勉強陪著這名醉漢沿路找。

警方vs.遭控陳姓女子:「有拿就拿出來,不然我調監視器調到的話沒有我沒拿,我直接把妳送辦。」

事發在台北市萬華廣州街夜市,剛好就在龍山寺旁到晚上,當天李姓男子發現自己的手機,和現金3萬1千元突然不見,想到幾個小時前曾被2名女子搭訕,懷疑當下是一人引開他注意另一人偷東西,氣得跑回去拉住這名陳姓女子報警,警方也把兩人都帶回派出所調查。

圖/TVBS

記者何冠毅:「當時值班員警建議他,沿路回去再找找看,但他繞了一圈回來,卻發現女方已經離開派出所,氣得這名男子控告警方吃案。」

李姓男子不只到督察室舉報,事後甚至跑到地檢署按鈴控告員警瀆職;但事後卻發現,手機早就被好心人撿到板橋一間派出所的失物招領處、根本沒被偷。

龍山派出所副所長馬秋揚:「李民次日來所,龍山所依規定受理成案,無拒絕受理,亦無任意翻動李民存摺情事。」

圖/TVBS

 
其實萬華分局還是有依規定受理,把竊盜案件移送,但若最後確定女方沒偷東西,她有權反告誣告罪。倒楣的女子莫名變小偷陪對方上警局,折騰一整晚、結果是鬧劇一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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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搭訕#偷手機#吃案#瀆職#警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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