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里港警分局辦理交通大執法,自本月9日到11日連續3天,針對轄區內易肇事路段、聯外道路違規駕駛進行取締,總共取締交通違規418件,平均每日開出139張罰單,希望藉由維護交通秩序,來遏止交通事故的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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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路口無人指揮時,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(約三公尺)以內,應禮讓行人優先通行,若路口有人指揮時,應聽從指揮通過路口,不聽從指揮強行通過者,可認定舉發,並以攔停舉發為主,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,可直接舉發。
里港警分局長鄭頴聰表示,警方強勢執法的目的,在於保障每位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,期盼所有用路人皆能遵守交通規則,行經路口慢、看、停,方能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,守護彼此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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