拖吊車來了,怎麼下來執行的不是員警。花蓮日前有民眾,車違規停在紅線上,拖吊車一來,一名穿著警察背心和帽子的男子,就大嗆快點開走,否則要開單了,但明明車上還有一名穿著制服的員警,那他又是誰?原來男子只是警局約聘雇人員,被質疑似乎有冒充員警違法開單,不過對此警局解釋,廣義來說約聘雇也是公務員,同樣可以協助員警拖吊,但當天他沒有開單,因此並沒有違反行政作為。
花蓮縣議員張美慧:「他沒有警察的身分,穿著警察的衣服,那穿了警察的衣服又去執法,做了警察的工作,所以這樣的開單其實是違法的。」
原來這名男子還真的不是警察,只是交通大隊的約僱人員。
就在花蓮市林森路的小巷,6日下午有民眾暫時把車停在家門前,臨停一下就要開走,只是拖吊車一來,不是員警,也沒勸導,就大嗆準備開單,還跟住戶爆發口角。
的確他的穿著打扮,會讓人質疑這樣可以嗎?比較一下真的警察,拖吊時帽子背心還有正式制服,手拿蒐證相機,但這名約聘雇人員只穿了反光背心,帶了有警徽的帽子,然後就開始要拖吊,在民眾眼中這似乎有點不符程序。
花蓮交通隊副隊長黃英田:「他是協助現場警察的執行行政作為,應沒有失格的疑慮。」
其實他們屬於警局約聘雇人員,廣義來說一樣是公務人員,拍照架輔助輪再到協助留下拖吊資料,都可以協助作業,唯獨開單必須要員警親自執行,但因為兩個都穿著警察背心,確實容易引起誤會。
再加上花蓮警方拖吊前,也都會先廣播,讓車主還有點時間緩衝,可以趕快來移車。因為紅線違停就會阻礙交通,不管如何,別亂停,至少不會被開單、拖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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