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眾隨意在路邊摘東西可能會觸法,宜蘭冬山鄉一名老婦人,經過一個菜園時,因為貪小便宜,偷拔菜園裡青蔥,16台斤市價大約1千2,正好被菜園主人發現,當場報警,法官認為,儘管老婦人無心,但畢竟是偷竊行為,罰她4倍價格,要老婦人賠4千元。
坐在家門口被指控偷蔥,被罰4千元的老婦人覺得很無奈,今年4月老婦人騎腳踏車經過宜蘭縣冬山鄉一處菜園,一時貪小便宜在菜園裡摘了16台斤的蔥,要把蔥帶走的時候,正好被菜園主人發現,報警送辦。老婦人:「拿一點點想拿回去種,就被抓。」記者:「一輩子沒偷過東西?」老婦人:「對。」
宜蘭地方法院庭長黃永勝:「被害金額價值1280多元,沒交錢就服勞役,一天1千元,罰4天。」
這16台斤的蔥,市價約1200多元,法官體諒老婦人年紀大又沒有前科,但依她的罪行輕重和青蔥市價,罰她4倍價格共4千元或服勞役,則一天以1千元計算,老婦人很無奈說沒錢繳罰金,只是當初貪小便宜,卻因小失大,民眾在路邊隨意採摘果菜可要注意,有可能因此觸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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