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9月底,一名54歲的盧姓計程車司機深夜違規闖紅燈左轉,和另一名薛姓駕駛發生擦撞,雙方在大街上爆發衝突,盧男竟不管車上還有2名乘客,從車上置物箱抄出一把空氣槍,朝薛男的臉部連開3槍,鋼珠還差點擊中眼睛,所幸只有臉部挫傷,盧男當時被依恐嚇、殺人未遂等多項罪嫌移送地檢,如今檢方僅依傷害罪嫌起訴。
事發於110年的9月26日凌晨將近1點,盧姓計程車司機開車載著2名乘客,行經三民區民族一路和孝順街口時,不管頭上燈號已經轉紅,闖越馬路違規左轉,導致另一輛小客車駕駛薛男閃避不及發生擦撞,導致薛男車門毀損,雙方進而下車互嗆。
盧男竟不顧車上還有乘客,拿空氣槍下車,直接對薛男的臉連開3槍,導致鋼珠卡在薛男左眼下方的臉頰,導致薛男血流滿面,剛好三民二分局在附近執行夜間巡邏勤務,主動上前查察。盧男見警方到場,還以被害人的角色向警方喊冤,「他先給我臭訐譙!是他先的!」。
員警當場喝令盧嫌,要他把槍和鋼珠交出來,並協助薛男送醫,訊後將他依照殺人未遂、恐嚇及毀損現行犯,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。如今檢方偵結,認為雙方是因行車糾紛爆發口腳,盧嫌並無殺人動機,加上薛男傷勢不重,不構成重傷害罪,最後僅依傷害罪起訴,聲請簡易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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