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前農業處長吳芳銘12日深夜酒駕自撞,也剛好當天請辭獲准,縣府新聞處今天澄清,吳芳銘以個人因素多次請辭,縣長張麗善在12日下午即批准,請辭與酒駕並無關聯。
記者向虎尾警分局查證確認,吳芳銘在12日深夜自行開車行經虎尾鎮,自撞路邊的轎車,民眾報案;吳芳銘酒測值為0.81,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。
雲林縣政府新聞處長羅楚東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,吳芳銘酒駕發生在12日深夜,但事實上同一天稍早,吳芳銘已向縣長請辭獲准。
羅楚東說,吳芳銘因個人因素,在去年底即向縣長請辭,雖經縣長多次慰留,吳芳銘仍辭意甚堅,因此縣長於12日下午批准辭呈,也即刻生效。
羅楚東強調,縣長張麗善感謝吳芳銘任內對雲林縣農業推廣的努力與付出,但酒駕行為就是不對,該案已交付法律裁處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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