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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伯「初四了」!逆向行駛還2度要撞警 違規變妨害公務

記者 何宜信 / 攝影 葉奉達 張立陵 報導
發佈時間:2022/03/08 23:46
最後更新時間:2022/03/08 23:46

屏東市區8日發生車禍,路口交通打結,一名60歲騎士不耐久候,逆向搶快,被警方攔下,男子不但從警方手中搶回鑰匙,還兩度企圖衝撞員警逃逸,最後遭到警方逮捕,移送法辦。

圖/TVBS

 
馬路上一名騎士逆向行駛,立刻遭到攔下,沒想到警方都拿著指揮棒示意停車,他還企圖衝撞,嚇得另外一名員警趕緊上前支援。

承辦員警:「下車,你下車喔,你要撞我們是不是,你要撞我們你試看看。」

不過都還在問話,男騎士突然伸手,把女警手中的鑰匙搶回,這時候他發動引擎,企圖二次衝撞員警。

 
承辦員警:「請你下車,請你下車,下車,請你下車,你要撞警察,你還想撞,你還想撞,完蛋了你,301、302,大連廣東支援一下。」

圖/TVBS

就怕騎車的阿伯失控,員警不敢大意,趕緊呼叫支援,而這起逆向衝撞員警的恐怖驚魂8號下午,就發生屏東市區的廣東跟大連路口,原來當時路上發生車禍,跟這名60歲吳姓阿伯,同方向的車流,交通嚴重回堵,為了逆向超車搶快回家,突然情緒失控,跟警方槓上。

屏縣屏東警分局民和所長林東禾:「攔停後,該機車騎士,意圖衝撞執勤員警,本所員警依妨害公務罪逮捕,全案移送屏東地檢署偵辦。」

圖/TVBS

承辦員警:「先上車還是先上銬,先上銬啦,我們等一下會幫弄,先上去,上去。」

其實機車阿伯逆向行駛,最多處六百以上一千八以下罰鍰,但涉及妨害公務,則是處三年以下徒刑,拘役或30萬以下罰金,如果騎機車衝撞,更加重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,難怪天黑後,阿伯的機車還留在現場,原本想違規搶快回家,這下子遭移送法辦,反而適得其反。
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
◎反霸凌專線:0800-200-885
◎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412-8518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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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逆向行駛#撞警#違規#妨害公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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