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瘦身沒想到最後衍生消費糾紛!新北一名蘇姓女子,108年到醫美想做抽脂,她說被業者說服,花40幾萬元買53堂爆脂機課程,但事後覺得效果不佳,想要求退費!但診所卻回應得付清贈品課程費用,她覺得不合理,透過消保官來調解也破局。不過業者表示,客人療程都結束了,想退費的部分,其實是當初贈送的課程。
火氣好大連消保官想要緩頰,都沒辦法雙方情緒都很激動。
當事人:「Apple跟我說,抽脂的話會凹凸不平,那個肉會凹凸不平,所以他是說你不能抽脂你要做的是爆脂機,他說五十堂一堂八千塊優惠給你,那我再送三堂給你。」
蘇小姐108年到醫美診所想要做抽脂,結果被說服花了40幾萬買53堂爆脂機課程,覺得效果不佳向診所反映,對方說再加送其他課程,然而上了快半數課程還是沒看到效果,乾脆到其他家診所抽脂,蘇小姐說她想退費但被診所要求,得付清贈品的課程費用,她覺得不合理透過消保官調解也破局。
醫美集團執行長:「其實她沒有沒做完的部分,因為她沒做完,其實是贈品就是當初我們店經理有送她,送她的部分呢,她現在不要課程,她要我們換現金給她。」
新北市法制局法消保官王治宇;「其中有關退費部分,其中有講到說,如果是因為繳費而得到贈送的商品,價值不能超過總課程的百分之20,而且解約的話呢,業者不能要求扣除,或是請消費者返還這個贈品金額。」
消保官表示一般美容定型化契約,解約時如果變成用原價計算課程贈送的,全部都要算回來,消費者解約還要付出更高代價,這樣顯然是不合理的,但診所則認為客人要求退費,是指針對贈送的課程雙方認知有異,只能上民事法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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