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電信台南營運處,昨(16)日晚間遭台南地檢署搜索,中華電信也發聲明證實,該案為多年前公司為維護權益主動提告案件,台南地檢署指出,中華電信台南營運處,陳姓科長等人為了為達成業績競賽,進行「過水交易」,導致中華電信損失超過1億3千萬元,經複訊後陳姓科長、吳姓股長及黃姓工程師分別諭知新臺幣50萬元、10萬元及10萬元具保後請回。
中華電信昨日晚間主動於官網上發聲明表示,台南地檢署16日至中華電信台南營運處進行搜索,中華電信表示,該案為107年間公司為維護權益主動提告案件,但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,公司不便透露具體細節,會全力配合後續司法調查,協助釐清相關涉案人員法律責任。
台南地檢署指出,中華電信台南營運處陳姓科長等人,自105年間起,為達成企業客戶業務經營競賽績效 ,以不合營業常規交易、偽造文書方式,非法將公司資金貸與他人,他們利用虛構的承攬契約,以假交易真放貸之「過水交易」模式,非法將公司資金貸與10餘家業者,使中華電信承受無法順利收款的高風險交易,最終,有廠商出現無法如期還款的情況,事跡敗露。
台南地檢署初估,中華電信公司因此損失金額,總計超過新台幣1億3千萬元,該案也由公司發現後,主動向法務部台南市調查處告發,南檢昨日傳喚的人士,包括中華電信臺南營運處陳姓科長、吳姓股長及黃姓工程師,與外部業者共12名被告到案,搜索處所共計7處。
檢察官訊問後認陳姓科長、吳姓股長及黃姓工程師,涉犯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罪嫌重大,惟無聲請羈押之必要,分別諭知新臺幣50萬元、10萬元及10萬元具保後請回,其餘被告則均請回,全案將由承辦檢察官持續深入追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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