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廁所,也能上到打架!台北市今天清晨連續發生鬥毆事件,幾杯黃湯下肚,先是發生口角,結果去廁所時,又狹路相逢,直接被快打警力逮回警局,或是有酒客跑錯間廁所,也引發不滿,直接大打出手,通通被依社維法移送辦。
事發在14日凌晨4點多,台北市中山區21歲何姓男子與朋友共十人,相約到林森北路條通內酒吧喝酒,過程中都很愉快,但隔壁桌26歲邱姓男子,一直出言挑釁他,原本看對方喝醉也不想計較,結果雙方在廁所遇到,互相看不順眼爆發口角、拉扯上衣何男友人看到趕來幫忙,還丟酒瓶攻擊,導致對方頭部撕裂傷,一群人扭打成一團,店家看到嚇壞,趕緊報警求助。
快打警力立刻到場,但人全跑光光,最後還是通通被逮了回來。
只是酒後上廁所,似乎成為不少鬥毆事件的衝突點。
員警vs.嫌犯:「這個吧,你是不是,來,還有你來吧,是怎樣,為什麼都要走,走走走,你們在外面打嘛齁,啊你有沒有監視器,我想看監視器,我就是看過,來回派出所看。」
警察來了,還想狡辯。
原來26歲梁姓男子14日清晨和朋友到大同這家KTV唱歌,因為想上廁所,卻沒注意到每間包廂都有專屬的廁所,結果走錯了引發對方不滿,雙方爆發口角看到人就打。
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劉宗仁:「我們到現場之後,把這三個民眾,都帶回來移送,都不提告。」
原本跟朋友開心去唱歌,結果卻因為廁所使用問題,而大打出手,雖然事後雙方沒提告傷害,但還是得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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