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二南下苗栗路段,有一輛拖吊車拖著報廢車,看見路肩一輛廂型車故障,拖吊車先把報廢車卸下,再把廂型車拉上去,變成1+1在路上開。
拖吊業者,先把原本載的報廢車放路邊,然後把故障廂型車拉到後車斗,確定已經固定了再把報廢車掛在後頭。
目擊民眾:「應該不行吧,而且你在高速公路上面,這樣子車子放來放去拖來拖去,也是一個很危險的動作。」
目擊民眾:「會有超載的行為吧,載一台拖一台那台7噸重的車子,不會超載嗎?」
高速高路1+1就在6日晚間6點多,過年期間車流量大,民眾在二高南下154公里苗栗路段,發現拖吊車先卸下報廢車再拉故障車,過程全拍下來,對此高公局回應已經違規。
高公局中區分局管理科長吳淵展:「裝載跟拖行,他只能擇一,擇一種方式來進行作業,不能兩種並行那如果他有違規的話,會記警告一次。」
高公局說拖吊車照理一次只能拖一台,在路邊上上下下很危險,這次會先記警告,兩支警告就會跟業者解約另外3年內會處罰,拖吊車駕駛以及吊車不能上路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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