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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將狂輸簽1260萬本票 他靠「這句話」免賠千萬賭債

編輯 張晏慈 報導
發佈時間:2022/02/04 18:21
最後更新時間:2022/02/04 18:21
沉迷賭博恐賭到傾家蕩產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沉迷賭博恐賭到傾家蕩產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長年沉迷打麻將,在賭場征戰多年,因賭債陸續簽下5張本票,金額高達1260萬元,債主憑本票請法院強制執行,但張男主張「賭債非債」,本票債權不存在,法官審理過程,有牌友出面證稱張男確實是麻將輸錢簽本票,更有牌友自爆「輸了2億」驚呆全場,最後台北地院判張男免付這筆千萬賭債。

張男出庭時提到,自己賭博數十年,若積欠賭債,翁姓債主就要他簽本票擔保,但依《民法》72條規定,「賭博行為」違法,因賭博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即無效,且最高法院曾有判決指出「賭債非債」,就算債主持有本票,債權也不存在。

 

(示意圖,與本事件無關/TVBS)

但審理期間,翁姓債主過世,繼承人承受訴訟並表示,翁男僅提供場所讓友人娛樂,自己也會下場交際打牌,並非莊家或與張男對賭,張男的本票,是他打牌輸錢給其他人,向翁男借錢所簽,並非賭博輸錢給翁男,也沒有被逼迫。因此繼承人主張這筆1260萬元不是賭債是借款,應該還錢。

審理過程,法官傳喚牌友們出庭作證,多人證稱翁男的賭場有很多桌,但令人驚訝的是,有牌友自責地說「我輸7000多萬,很氣自己輸這麼多錢」,還有牌友爆出「在這賭場玩30年,輸了2億元」,震驚全場。

 
一審法官判決「賭債免還」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
一審法官認定,張男因賭債簽本票,依據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421號判決要旨,賭博是法令禁止行為,因賭博產生的債務沒有請求權,因此判決1260萬元本票債權不存在,全案仍可上訴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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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賭博#麻將#賭債#欠債#本票#債主#賭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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