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名鄭姓男子,去年12月和朋友相約到大安區錢櫃KTV歡唱,一行人準備離場時掏錢付款,但鄭姓男子身上現金不夠,只好到附近領錢。但他連續去了好幾個ATM都領不到錢,最後走進全家超商內,還是領不到,索性對ATM出氣,出拳重擊螢幕,導致它當場碎裂。事後銀行向鄭姓男子提出毀損告訴,雙方以7萬元和解、銀行撤告,檢方不起訴處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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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一名鄭姓男子,去年12月和朋友相約到大安區錢櫃KTV歡唱,一行人準備離場時掏錢付款,但鄭姓男子身上現金不夠,只好到附近領錢。但他連續去了好幾個ATM都領不到錢,最後走進全家超商內,還是領不到,索性對ATM出氣,出拳重擊螢幕,導致它當場碎裂。事後銀行向鄭姓男子提出毀損告訴,雙方以7萬元和解、銀行撤告,檢方不起訴處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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