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女子日前和友人到小琉球出遊,透過民宿參加一名黃姓教練的浮潛活動,當晚一行人相約夜遊,黃男卻獸性大發,將女子載到偏遠的地方性侵,甚至威脅女子若不就範「會讓妳死得很難看」等話語恐嚇,女子直到離開小琉球回到本島和姊妹上警局報案。如今判決出爐,黃男遭法院判5年徒刑,並賠償女子40萬撫慰金。
女子身心遭蹂躪,直到離開小琉球才將一切告訴友人,友人得知後相當自責,陪同受害女子上警局報案。黃男偵訊時還直指女子並未在第一時間報案,強辯是「兩情相悅」,但法官認定女子前後案情敘述一致,加上同行友人的說詞足以證明,依強制性交罪判黃男5年有期徒刑定讞,至於民事方面,受害女子請求精神撫慰金40萬元以及勞動能力減損100萬元,法官則批准精神撫慰金,因此黃男需再賠償女子40萬元。
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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