喝飲料卻被控偷竊還扣薪水!新北一名廚師抱怨,之前在蘆洲一間熱炒店工作,本來冰箱的飲料跟水可以免費喝,結果上個月離職時,卻莫名少了3萬多塊薪資,而老闆竟然反控他說:因為你偷拿飲料來喝,所以要多罰10倍錢。
廚師趙先生:「一開始我有跟他表示說我要付錢,他有說不用啦拿去喝,其他同事其實也都是這樣拿,他後來是跟我說,你做事不認真什麼什麼的就以這個為理由,扣我3萬多塊。」
高興就說請你喝,不高興就說你偷竊,趙先生控訴老闆藉故拖欠薪水,整個11月加上12月做了7天再扣掉預支的部分,原本應該領到42800元最後卻只拿到8000元,而且也沒有任何勞健保。
廚師趙先生:「當時有個師傅,我就問他欸幾號領薪水他就跟我說,我可能不會跟他領啦,因為我跟他認識很久了,他生意也不好什麼什麼的,或許財務有狀況,我在想是這樣啦。
記者張寓科:「趙先生當時就是在新北蘆洲,這間熱炒店工作至於為何積欠薪水,老闆否認是經營不善,堅持說是對方偷喝飲料跟水才會扣他錢。」
老闆張先生:「我是看大家辛苦,我說礦泉水可以喝,飲料的部分我說這一瓶請你沒關係,結果是他每天都拿2、3瓶在喝,他偷竊的部分,我就是要求他10倍賠償。」
通常餐飲業體諒員工辛勞,不太會計較茶水錢,趙先生也說根本沒有一天喝到2、3罐,但除了飲料乘上10倍罰款就連冰箱食材放到爛掉,老闆也怪他工作不認真通通要從薪水扣,雙方為此鬧上警局直到員警告知,竊盜跟薪資、遣散費是兩碼子事,老闆才暫時放棄提告,現在勞檢處也已經介入進行稽查。
新北勞檢處專委張享琦:「雇主沒有經過勞工同意,依法不能夠直接從薪水裡面扣,當然雇主如果覺得還是有損失的話,他也可以循訴訟途徑做解決。」
然而進行勞資調解時,老闆卻藉故沒到場接下來雙方,恐怕就真的要鬧上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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