煙火為信 東石村民聚集3圍警所

  • 記者:辜士陞
  • 發佈時間:2008.04.08 12:21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6.05.16 15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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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東石分駐所處理婆婆毆打媳婦案,被村民質疑不公,包圍派出所抗議,有8人遭檢方約談,並裁定3萬元交保,由於金額比打人的婆婆還要高,村民更加不滿,昨晚以施放煙火為信號,第3度動員包圍分駐所,場面一度緊張。</p>

從堤防邊,一直到東石分駐所前,到處都已聚集大批村民,號召大家集合的煙火,仍然不停地施放,他們3度包圍分駐所,要表達心中不滿。村民:「來抗議的去地檢署3萬元交保,打人的(婆婆)才1萬交保,憤慨就是這樣來的。」

在前兩次的包圍抗議行動,不論是公然嗆聲、推倒拒馬,還是涉嫌毆打所長的村民,8個人全被傳喚,有人甚至3萬元才能交保,對照痛打媳婦的惡婆婆才1萬交保,村民難以接受。員警:「第三度舉牌。」

縣警局長親自坐陣指揮,還動員上百名警力現場戒備,三度舉牌後,村民才逐漸散去。主任檢察官王全成:「不能藉任何理由以自立救濟的方式,來破壞法的秩序。」

檢方說,公然聚眾妨礙公務,可以處1年以上,7年以下有期徒刑,而婆婆毆打媳婦,觸犯的傷害罪,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,兩相比較,當然妨礙公務的交保金額比較高。王全成:「從嚴從速來偵辦,從重向法院具體求刑。」

檢方強調,村民再有聚眾妨礙公務的行為,絕對從嚴偵辦。</p>

◎畫面警方提供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