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板橋市長劉順天認領劉炳德為兒子後,劉炳德77年死亡,劉順天97年病逝。劉炳德的子女興訟主張可繼承多筆土地遺產,一審駁回,二審今天改判可繼承,原土地繼承登記須塗銷。
劉順天在日治末期曾當刑警,後因投資房地產致富後,便熱衷政治,為板橋海山望族。他的長子劉炳偉曾任省議長及立法委員;次子劉炳煌曾是板橋後站商圈發展委員會理事長;留學美國的三子劉炳華曾擔任過立委、前總統府秘書、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;四子劉炳中曾是板橋中興醫院院長。
劉順天死亡後,他的妻子及兒子劉炳偉、劉炳中拋棄繼承,遺產只由兒子劉炳煌、劉炳華及女兒劉敏珠三人辦理繼承,而劉炳德的子女劉振璋於民國105年提起訴訟,請求塗銷劉炳煌等人已辦理繼承等土地登記。
一審新北地方法院認為,依調查局血緣鑑定結果劉炳煌及劉振璋之間,叔侄關係指數僅千分之一,駁回劉振璋請求,劉振璋不服提起上訴,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。
劉振璋上訴主張,劉順天與劉炳德的生母在民國37年2月間結婚,劉炳德在同年8月間出生,推定為劉順天之婚生子女。縱認劉順天與廖女並未結婚,但劉順天已於53年間認領劉炳德,且有真實血緣關係,劉炳德77年4月死亡後,他身為劉炳德的子女,可代位繼承劉順天的遺產。
二審審理後認為,調查局DNA血緣鑑定之結果,雖無法確認劉振璋人與劉炳煌等人存在叔(伯)姪之血緣關係,但也無法排除可能存在血緣關係,且劉順天生前在另案之陳述、證人之證詞、錄音譯文等事證,可認劉順天與劉炳德間確實具有真實血緣關係。
二審合議庭認定,劉振璋為劉炳德之子女,自得代位繼承劉順天所遺之財產,為了排除其被侵害的繼承權,判原土地繼承登記須塗銷。全案可上訴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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