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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全億財1號船難伸冤 前調查官指證據遭曲解棄置


發佈時間:2021/12/08 14:24
最後更新時間:2021/12/08 14:24
圖為漁船「全億財1號」。(圖/中央社)
圖為漁船「全億財1號」。(圖/中央社)

全億財1號漁船108年8月初在蘇澳外海發生船難,海巡署雷達顯示,疑似與塞浦路斯籍貨船碰撞,運安會報告指事件無具體事證,前調查官李寶康認為證據遭曲解棄置,要為至今仍失蹤的6人伸冤。

李寶康曾擔任全億財1號漁船事故案的主任調查官,因屆齡退休交由其他人承辦,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9月24日公布全億財1號案調查報告,認為無具體事證可證明漁船與塞浦路斯貨船碰撞,李寶康日前到運安會公開指責調查報告欠缺專業判斷,要求重啟調查。

 

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辦公室6日舉行協調會,決議由李寶康代表全億財1號漁船罹難船員家屬,針對運安會調查報告提出陳情書,由陳歐珀辦公室代轉給運安會,再由運安會安排下個月的委員會,由李寶康在委員會中說明。

李寶康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說,運安會水路組後來的調查,很明顯就是遭曲解並切割棄置證據,明明海巡署岸巡雷達紀錄顯示,事故發生前後30分鐘,無其他船舶經過事故海域;海巡署岸巡雷達專業人員也陳述,如採用全億財1號漁船與塞浦路斯貨船2船相對位置,及塞浦路斯貨船後續航向及航跡估算,全億財1號漁船確有直接碰撞或間接造成全船翻覆失聯的可疑性,但運安會報告並未將這些明確證據用於事故肇因論述,甚至連塞浦路斯貨船有50%肇事可能都不寫。

李寶康說,調查也發現,塞浦路斯貨船船艏有明顯撞擊及摩擦痕跡,運安會報告也未將如此明確證據加入肇因論述,這可將原本貨船肇事可能增加為80%。
 

另報告中提到,塞浦路斯貨船船艏撞擊處採樣與全億財1號船體用漆料送交中科院檢驗的結果,運安會指觀察到2者玻璃纖維紗規格不同,塞浦路斯貨船的刮痕不是來自全億財1號漁船。

李寶康指出,中科院分析報告中並無規格說明,運安會對這項具體證據未進行調查及分析就下定論,還將破案關鍵證據扭曲解釋,使其與事故肇因脫節,他會到委員會上詳細說明,他相信加入採樣證據具體分析,可使塞浦路斯貨船肇事可能增加為100%。

李寶康認為,這起事故其實已發現諸多具體證據,後來卻被曲解並切割棄置,以致全船翻覆沉沒原因不明。

運安會回應,事故調查報告都經過委員會審議,若要重啟調查,必須先看是否有發現新的事證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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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全億財1號#漁船#船難#調查官#失蹤#伸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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