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一名王姓男子15日深夜外出走路運動,經過前鎮區光華夜市時,看到小吃店工作台掛著買賣用的塑膠袋,竟起貪念將其拿走,店家事後調閱監視器,發現王男已不只一次偷竊,憤而向警方報案,王男事後向警方供稱,偷塑膠袋只為了當垃圾袋使用,全案依《刑法》竊盜罪嫌函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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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鎮警分局一心路派出所獲報後,立即調閱案發地附近監視器,再依嫌犯足跡擴大調閱監視器,於18日找到王嫌並將他帶返所偵辦,他向警方供稱,竊取塑膠袋只是要當作垃圾袋使用,全案依《刑法》竊盜罪嫌函送高雄地方檢察署。
前鎮分局警分局長孫成儒呼籲市民財不露白,店家做完生意務必將貴重物品收好,避免讓竊賊心起歹念,有機可趁。也呼籲切勿因一時貪念竊取他人財務,以免觸法,得不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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