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年12月,新北市汐止區福德一路上同一地點接連發生5起車禍,有3名騎士因為路面有坑洞、凹凸不平導致自摔受傷,另外還有2名騎士傷勢較為嚴重,顱骨骨折、頸椎受傷,其中一人頭部重創,送醫治療一個月後仍宣告不治。檢警查出該車禍地點,是由曜鼎營造公司承包高速公路橋下局部路段路基改善工程,但施工現場卻現場警示標誌不明顯,也無足夠照明警告設施,坑洞6公分高低差導致多名騎士受傷。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工程賴姓及王姓負責人,涉犯過失致死罪,判處6月徒刑,可易科罰金,均緩刑3年。
據了解,曜鼎公司從2018年11月承攬汐止區公所發包的「年度災害緊急搶修及復建工程」,要在福德一路高速公路橋下,改善局部路段路基,不過施工時卻沒有未設置圍籬、警告、禁止、指示、施工等標誌及放置醒目的告示牌,而夜間也沒有反光或施工燈號、閃光箭頭、照射燈等警告照明設備,導致用路人無法清楚了解路面不平,有約5、6公分的凹陷落差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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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2月11日至17日,該施工地點發生5起車禍自摔案件,有3名騎士因此受傷,另外一名新北市消防局第六大隊的李姓戰技教官顱骨骨折、頸椎受傷,還有一名陳姓男騎士,頭部重創、骨盆骨折,經醫院搶救將近1個月後身亡。法官認賴姓及王姓負責人,未在施工道路的前後兩端,放置醒目告示牌或相關照明設施,一時疏忽肇事,導致陳姓騎士不治身亡,考量2人犯後均認罪,也與家屬達成和解,深具悔意,依過失致死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,易科罰金18萬、緩刑3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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