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姓台商今年5月在泰國確診COVID-19(2019冠狀病毒疾病)後,持偽造陰性證明搭機回台灣,台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今天以偽造文書罪嫌起訴。
根據起訴書,沈姓台商今年4月30日請親友代訂5月3日返台機票,5月1日上午到泰國醫院檢測,當晚檢測結果出爐為陽性,但院方沒聯繫到沈姓男子。
桃檢調查,沈姓男子5月1日檢測後,擔心疫情變嚴重,加上有腎臟癌等疾病,在友人協助下取得偽造的醫院陰性檢驗報告,並更改班機,提早在5月2日持偽造陰性證明返台。
桃檢調查,沈姓男子入境桃園國際機場時,被發現體溫達攝氏38.2度,經送醫後隔天確診,治療後5月21日康復出院。
不過,沈姓男子辯稱返台時無不適症狀,另根據證人證詞,沈姓男子曾告知沒發燒,當下也沒刻意壓抑症狀的樣子,且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覆也無法證明沈姓男子返台前就知確診,桃檢無法認定沈姓男子是在知道確診情況下返台,難認違反「傳染病防治法」及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」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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