位於高雄市鹽埕區的「城中城大樓」14日凌晨發生大火,造成46死、41傷的悲劇,起火點研判在1樓骨董店後方的小套房,大火前出沒事發地的郭姓男子、黃姓女子(豆花阿姨)情侶檔涉嫌引發火勢,黃女經檢方聲押禁見獲准、郭男以6萬元交保,為避免黃女脫產,已著手清查其名下財產,然而,黃女無收入,就算法院判賠,恐怕無力償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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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方訊問郭男、黃女後,認定2人均涉失火燒燬住宅、過失致死等之罪嫌,因黃女前後供述矛盾,並有逃亡、勾串證人及滅證之虞,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,檢方認定郭男涉案情節較輕,裁定6萬元交保。
雖然檢方認定被告有過失致死嫌疑,不過如果真的成案最重只判5年,另外,經初步了解,黃女目前無收入,辦案人員認為其名下財產恐怕價值不高,就算法院判賠,可能也無力償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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