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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樣太危險「警察」飛太遠? 高壓電旁玩飛行傘

記者 李采穎 / 攝影 江俊彥 報導
發佈時間:2021/10/14 18:35
最後更新時間:2021/10/14 18:35

台中龍井的民眾目擊,有人在非合法的非行空域,擅自操作動力飛行傘,而且附近都是高壓電塔相當危險,目前違規的對象,疑似是烏日分局的一位員警,但員警否認表示只是在協助收傘,分局則強調如果屬實,除了依民航法開罰,也會進行行政懲處。

圖/翻攝自龍井之鄉

 
遠遠一看有東西,在空中飄啊飄,民眾捕捉下來,放大放大再放大,仔細一看咦?這不是飛行傘嗎?

目擊民眾:「看到天空有一個不一樣的東西,然後就過去拍它,然後就發現是飛行傘,沒有一個適合的場地,因為那邊附近太多電塔了,對啊很危險。」

目擊民眾看了都替對方捏了把冷汗,因為在台中龍井,麗水社區周遭,有不少高壓電塔。

 
圖/TVBS

目擊民眾:「因為我看到的時候他應該已經飛一段時間了,我沒有看到他起飛的時候,所以大概已經飛了半個小時應該有。」

最後降落傘迫降在堤防旁的草叢堆裡,距離電塔僅僅30公尺距離,但是龍井區並不是合法動力飛行傘的場域,而且還驚傳違規的人,疑似是烏日分局的員警。

烏日分局副分局長蔡彥哲:「那我們調查中有問他,他說他平常有在教學生,他說是他在收傘。」

51歲林姓員警,從警資歷超過25年,平時興趣是玩動力飛行傘,有考取執照也有在教學,員警則否認自己有違規偷飛,由於並沒有在第一時間查獲,因此不能確認是否就是分局員警。

圖/TVBS

烏日分局副分局長蔡彥哲:「如果林員確實有違反民航局相關法令規定,除了依照民航局的規定來處分以外,我們也會從重處分我們行政部分的話,這有點嚴重影響到我們的警譽。」

如果真的有違規的情況,警局會再召開人事會議,最嚴重會給予記過處分,另外根據民航法規範,飛行傘以及動力具,除了需通過檢定,還要持有專業操作證,以及加入合法團體,在合法起降場地飛行空域操作,還必須要保險,違規的話依照程度,最高可以開罰3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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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台中#非法#飛行傘#高壓電#員警#懲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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