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追撞女騎士!下車查看「沒留資料、不經同意就走」 騎士涉肇逃

記者 江昀蔓 / 攝影 黃建國 報導
發佈時間:2021/10/07 19:22
最後更新時間:2021/10/07 19:42

車禍只看一下就離開,小心涉嫌肇事逃逸!台北市一名呂小姐,日前騎車經過信義區,卻被後方機車追撞,對方第一時間有下車跟她了解情況,卻在警方還沒到場時,竟然趁亂騎車落跑,但像這樣沒有留下聯絡方式,對方也不同意他離開,已經涉嫌肇事逃逸。

圖/TVBS

 
車禍現場一片混亂,車流全都回堵,路過民眾紛紛上前關心,只是就在下一秒,一名騎士蛇行快速離開現場,後方女子立刻追上前,不顧雙腳全是血拔腿狂奔,但對方還是消失在車陣中。

原來在不久前,就是這名男騎士撞上女子機車,害得對方人車倒地,但第一時間,他還有下車和女子對話,卻在趁亂中逃逸。

遭撞騎士呂小姐:「我從他的後面大罵說你不可以跑,我們已經準備要叫警察了,你不可以跑你怎麼可以就這樣跑走了,因為他騎得非常快,而且他蛇行的方式從車陣裡面跑走了。」

 
圖/TVBS

手腳貼滿紗布,就連臀部也有大面積的擦傷,走起路來還有些困難,呂小姐回想當時情形還是相當氣憤,4日晚上7點多,當時她騎車在台北市松仁路,要去安親班接就讀國小的兒子卻發生車禍,當時很多人來關心,連一旁小黃運將也來幫忙牽車,而她指控對方竟然趁亂落跑。

遭撞騎士呂小姐:「(肇事騎士)直接跟我講說,是我自己突然騎機車煞車,才會造成他突然撞上我,那邊的車流量其實很大,其實我們一定會在(路口)前面大概100公尺,就要放開我的油門。」

記者江昀蔓:「台北市今年1月到9月,共有12件肇事逃逸案件,但其實車禍發生後,就算第一時間有下車關心對方,都還是涉嫌肇事逃逸。」

圖/TVBS

車禍當下,雙方得互相留下聯絡方式,加上對方同意你離開,2項都沒有做到就涉嫌肇逃,如果是留了電話也幫忙報警後才離開,依道交條例62條未依規定處置,最高可以開發駕駛3千元的罰鍰。

警方鎖定肇事騎士身分,將通知他到案說明,只是明明知道自己撞到人,下車後也沒有協助傷者救護,就算事發當下順利落跑,後續該面臨的刑責逃也逃不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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