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車問題演變成行車糾紛,駕駛惡意阻擋公車!當下,為了其他乘客安全,女客運司機發現對方下車後,步步逼近,也趕緊拿手機蒐證,轄區警方說,當天沒有接獲報案,無故攔下人車,恐怕觸犯妨害自由,違規的部分,也將根據相關畫面,開單告發!
就怕對方有其他舉動,客運女司機立刻拿手機蒐證,指控5號中午,行經新北市汐止東湖國小附近時,被廂型車駕駛阻擋。
記者李潔:「案發現場就在這條,單線雙向車道,可以看到這邊車流量非常的大,竟然還有人阻擋公車通行,引發行車糾紛。」
當事公車司機林小姐:「它那個路很小條,然後我就是順順開,我也沒有說擋他的車,或是說要刻意跟他玩都沒有,就是順順開,結果我又從左邊後照鏡發現,他又再次的逆向,我想說喔好吧,可能真的很趕時間吧,我就這次第二次他逆向,我就讓他了,結果我讓他之後,他就立刻開到我前面,就是停下車,然後下來跟我就是,叫囂這樣。」
康寧街是汐止通往台北市內湖,重要道路之一,公車被這麼一擋,車內女駕駛和乘客也嚇,雙方疑似因為超車問題,發生行車糾紛。
當事公車司機林小姐:「他在旁邊一直看著我,然後邊看邊三字經這樣,然後講沒幾句他又走回去前面,又繼續罵,也沒有車子要開走的意思。」
開公車的林姓女駕駛資歷4年,像這樣攔阻公車,可能觸犯刑法強制罪,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無故停車也會受罰。
汐止社后派出所副所長管昱傑:「此行為已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第56條第1項第5款,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。」
大眾交通工具,司機擔負乘客安全,有限速規定不是刻意要阻擋,這回男子有這樣的舉動,女駕駛也不排除提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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