嚇死了!台中市一名35歲黃姓男子居無定所,今年5月在外埔區甲后路五段,找到一處廢棄空屋,便住了下來,沒想到卻被警方驅趕,黃男認為是對面林姓、鄭姓兩戶居民通報警方,他才被趕出來,氣到從公墓盜取2顆頭顱遺骨,分別放在林姓、鄭姓住戶門前及車頂上,這兩住戶看到嚇壞了,趕緊報警。台中地檢署今日依照盜取遺骨罪、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,並聲請簡易判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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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甲警分局調閱監視器,循線查獲黃男,他也坦承犯行,檢方認為他觸犯《刑法》第247條的盜取遺骨罪,可處5年以下徒刑;另外,黃男也涉及《刑法》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,可處2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,今日提起公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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