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嚇人!流浪漢遭驅趕 竟去墳墓偷挖「骷髏頭」放鄰居車頂

記者 劉蕙瑀 報導
發佈時間:2021/09/29 14:35
最後更新時間:2021/09/29 14:35
黃男認為居民報警驅趕他,氣到去墳墓挖2顆頭顱遺骨,分別放鄰居車頂與門前。(圖/民眾提供)
黃男認為居民報警驅趕他,氣到去墳墓挖2顆頭顱遺骨,分別放鄰居車頂與門前。(圖/民眾提供)

嚇死了!台中市一名35歲黃姓男子居無定所,今年5月在外埔區甲后路五段,找到一處廢棄空屋,便住了下來,沒想到卻被警方驅趕,黃男認為是對面林姓、鄭姓兩戶居民通報警方,他才被趕出來,氣到從公墓盜取2顆頭顱遺骨,分別放在林姓、鄭姓住戶門前及車頂上,這兩住戶看到嚇壞了,趕緊報警。台中地檢署今日依照盜取遺骨罪、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,並聲請簡易判決。

黃男住廢棄屋遭驅趕,認為是對面兩住戶舉報他,氣到去墳墓挖骷髏頭嚇人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 
據了解,黃男因愛喝酒,被家人趕出家門,今年5月暫住於甲后路五段巷內一處廢棄空屋,沒想到卻被警方要求撤離,他心生不滿,認為是對面的林姓、鄭姓兩戶居民報警。因此,於5月30日下午3時許,跑到外埔區甲東路旁的公墓,盜取2顆頭顱遺骨,返回住處後,並分別放在林姓、鄭姓住戶的門前地上與汽車車頂上。兩戶居民見狀後,當場嚇壞,立即向警方報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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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地檢署今日將黃男依照盜取遺骨罪、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,並聲請簡易判決。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

大甲警分局調閱監視器,循線查獲黃男,他也坦承犯行,檢方認為他觸犯《刑法》第247條的盜取遺骨罪,可處5年以下徒刑;另外,黃男也涉及《刑法》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,可處2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,今日提起公訴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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