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蓮一名吳姓騎士在9日晚上悠哉地在十六股大橋下晃來晃去,因為騎得有些不穩,巡邏警察發現後一路尾隨,覺得有點詭異,立刻上前攔查,他也乖乖停下車,結果回答問題時支支吾吾,警方查驗身分後,發現他竟然是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,而且身上還藏有毒品。

警察:「放車上,口袋東西都拿出來。」

警察:「有顆粒。」

結果他不僅是通緝犯,車上還藏有2包夾鏈袋,通通都是毒品。
三更半夜在路上晃,以為不會被發現,可能剛交易完毒品,正開心的要回家享受,但還是被警方的鷹眼逮個正著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珍惜生命拒絕毒品,健康無價不容毒噬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