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有一位民眾投訴,他的岳父母住在彰化市埔南街,因為和鄰居有土地紛爭,常遭到檢舉,7/30日岳父又被檢舉侵入土地,兩名員警到場,但當事人指控警察沒有出示搜索票,侵入住宅,後來岳父被提告,員警上門送通知書,卻沒有依規定送到他們手上,反而是貼在鐵門就走了,彰化分局表示不符規定,將會行政處分。
當事人vs.員警:「(剛剛有先生報案說你們有人進到那個),你們有經過允許進到我家裡嗎,(你們有經過允許進到)有全程有錄音錄影。」
兩名員警,和當事人在家門口起口角,還氣得用手機錄影。
當事人vs.員警:「好(我再跟你講),好(大聲什麼),(我們現在跟你勸導)你現在才要勸導。」
雙方都要講話,沒人在聽,當事人指控警方,沒有出示搜索票,侵入他們的住宅,半個月後又發生這件事。
彰化大埔派出所,一名員警騎機車停在當事人家門口,打開後座車廂,拿出幾張通知書,直接貼在大門上,拍個照存證,接著上車離開,遭到當事人指控,員警沒有按門鈴或叫人,讓被告通知書,沒有親自送到岳父手上。
當事人:「貼了這一張領取通知書打電話也不講。」
當事人住在彰化埔南街,他說岳父因為被鄰居提告侵入他人土地,警方要依法送達通知書給被告,但最後卻是在門上,看到通知書。
當事人:「告訴他們督導他竟然回我說,沒有符合規定,那我們再加強教育啊。」
鄰居vs.記者:「(他們不會故意去檢舉其他人就對了)對對。」
根據鄰居透露,當事人的岳父母,和其他人有土地糾紛,從7月底開始就常被檢舉,侵入他人土地,結果員警來了解通知,被抓包程序不對。
彰化分局副分局長李四川:「他這個部分確實是有疏失,我們分局依規定予以行政處分加強教育。」
警方表示,該地檢舉案頻繁,大部分是鄰居間的土地、路障,還有停車等糾紛,也常變成獲報處理的員警,被檢舉態度不佳、侵入住宅,貌似小偷執勤不當等等,從公親變事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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