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中,新北市一名29歲的曾姓男子,因為積欠陳姓男子4500元遭陳男催討,2人一起前往超商提款,曾男疑似為了拖延還款,還故意一直打電話向警方報案,短短4小時內就打了7通,聲稱遭到挾持、毆打等狀況,轄區警方趕緊到場了解,才發現報案內容都是曾男虛構,依違反《社會秩序維護法》函送法辦,法院認定曾男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,處罰鍰3000元。

據了解,曾男和陳男2人當日發生交易糾紛,陳男到曾男住家時,要求他付款4500元,但已經喝醉的曾男,卻一直「盧」,說要「先欠著」,陳男認為這筆款項不能再拖延,便要求他到超商領錢。沒想到曾男卻一直打電話報案,從上午7時許還在住家時就狂打110,直到10時許到了超商也撥打報案電話,短短4小時內,就打了7通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