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續追蹤,公車上路常因為按喇叭或是停靠變換車道,發生行車糾紛,為了保障車上乘客安全,司機第一時間報警,回報公司,在警方到場前,盡量不要下車,避免和對方發生二次衝突。司機為了自保,車上都裝有行車紀錄器,必要時也可以請乘客作證。
公車司機vs.汽車駕駛:「我方向燈打好了,我知道我等你啊。」
有司機看不下去下車拍照檢舉,雙方僵持不下,讓車上乘客乾等兩分鐘,公車上路常見糾紛,還包含這些狀況。
騎士vs.公車司機:「你現在在罵什麼啦,我是怎樣了,旁邊有車,你本來就應該大車讓小車,你不知道嗎。」
其他公車司機洪先生:「強行變換車道在我前面煞車,我如果要踩(煞車)很重乘客會跌倒,如果不踩煞車就會撞到他,所以這是最難以抉擇的時候,這種情形我們都會保障乘客的安全。」
為了自保公車上都有行車紀錄器,必要時還可以請乘客作證,若真的遇到緊急狀況,第一時間報警關閉車門,避免正面衝突。
其他公車司機:「不要下車等警方到現場的時候再下車,以免造成二次糾紛,肢體上的碰觸,盡量去避免。」
新北市交通局統計,近年公車事故,2018年共有395件,其中只有27%,108件公車須負起肇事責任,2019年只剩下92件,公車肇責比例低,司機還是不敢鬆懈,畢竟肩負所有乘客的安全,一路上任何突發狀況,都得小心應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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