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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六女戀上同學父 摩鐵「連結」稱:他是我唯一男友

編輯 林保宏 報導
發佈時間:2021/08/27 16:32
最後更新時間:2021/08/27 16:32
台中市一名人父竟愛上小六女兒同班同學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台中市一名人父竟愛上小六女兒同班同學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台中市一名林姓人父,去年結識小六女兒的同班同學「小倩」(化名),沒想到相差20歲的兩人竟發展成父女戀,甚至還一同上摩鐵發生性關係,直到後來班導師發現異狀報警,這段不倫戀才曝光。不過小倩竟說,「他是我至今唯一的男朋友,我只有與他發生性行為」。林男挨告,事後雖與對方家屬30萬達成和解,台中高分院仍依妨害性自主罪,判處他2年6個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
兩人先後竟上摩鐵連結3次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 
法院判決指出,林男在因緣際會下,透過女兒認識小倩,沒想到兩人竟一見鍾情,去年1月開始交往,並在去年3月1日,林男開車到校接小倩至摩鐵發生性關係,4月11日又再次前往。隔天林男帶著女兒和小倩到摩鐵後,以家裡大門沒鎖為由,要女兒先坐計程車回家等他,並宣稱要載小倩回家,待女兒離開後,兩人進入摩鐵發生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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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保持聯繫,林男贈送小倩手機,卻透過學校警衛室轉交,警衛人員發現有異通報小倩班導師。詢問之初,小倩都以「我不知道、我忘記了」帶過,也不願配合報警和驗傷,導師改詢問林男女兒,才查出真相並報警處理。

 
法院判決結果出爐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檢警偵訊時,小倩坦承有和林男發生性關係,還稱說「他是我至今唯一的男朋友」,但林男均矢口否認,直到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,他才坦承全數犯行,期間也和小倩家人以30萬達成和解。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,法官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罪,判處林男2年6個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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