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市一名林姓人父,去年結識小六女兒的同班同學「小倩」(化名),沒想到相差20歲的兩人竟發展成父女戀,甚至還一同上摩鐵發生性關係,直到後來班導師發現異狀報警,這段不倫戀才曝光。不過小倩竟說,「他是我至今唯一的男朋友,我只有與他發生性行為」。林男挨告,事後雖與對方家屬30萬達成和解,台中高分院仍依妨害性自主罪,判處他2年6個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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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保持聯繫,林男贈送小倩手機,卻透過學校警衛室轉交,警衛人員發現有異通報小倩班導師。詢問之初,小倩都以「我不知道、我忘記了」帶過,也不願配合報警和驗傷,導師改詢問林男女兒,才查出真相並報警處理。
檢警偵訊時,小倩坦承有和林男發生性關係,還稱說「他是我至今唯一的男朋友」,但林男均矢口否認,直到全案進入法院審理後,他才坦承全數犯行,期間也和小倩家人以30萬達成和解。考量他犯後態度良好,法官依與未成年人性交罪,判處林男2年6個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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