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一名現年39歲的楊姓男子,16年前到加拿大遊學後就不肯返國,期間也無視徵兵通知,直到超過就學年限還是沒有返國服兵役遭到通緝,他刻意拖過36歲的除役年齡限制後,今年一月才返國,入境時在機場被查獲。經法院判決,楊姓男子遭處3月有期徒刑,緩刑2年,支付國庫9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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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判決書指出,楊男在民國88年經內政部移民署核准出國就學,並在民國94年出境,但卻超過就學年限未返國服役,戶籍地的區公所期間曾兩度通知他返國服兵役,他卻遲遲不回國,最後遭到檢方發布通緝。
直到今年1月,年滿39歲的楊男,在超過36歲的除役年齡後才回國,他在入境時被查獲,遭檢方依妨害兵役罪嫌起訴。
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,楊男明知服兵役是義務,卻在就學年限屆滿之後,意圖避免徵兵滯留國外,經兵役行政單位催告後將近5年仍置之不理,不僅妨害國家對於兵役事務的有效管理,且破壞國家對於徵兵制度執行的公平性,損及潛在國防動員兵力,所為實屬不該。
但法官念及他不想讓學業、事業中斷,才會犯下本案,經通緝後,尚知主動聯繫偵查機關到案,也顧及到他家庭經濟狀況,並坦承犯行與過去並無前科後,依《妨害兵役治罪條例》第3條第7款「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」判他3月有期徒刑,緩刑2年,支付國庫9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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