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吵架後殺死前妻2友人 大樹槍擊案主嫌遭求死刑


發佈時間:2021/07/07 13:56
最後更新時間:2021/07/07 13:56
大樹槍擊案主嫌(中)遭求處死刑。(圖/中央社)
大樹槍擊案主嫌(中)遭求處死刑。(圖/中央社)

高雄市方姓男子與簡姓前妻因感情、財務糾紛起衝突,竟持槍打死前妻吳姓男友及上前勸架的劉姓男子。橋頭地檢署今天依照殺人罪,對方男提起公訴,並向法院求處死刑。

高雄大樹區64歲方男因有家暴行為,遭59歲簡姓前妻聲請保護令獲准。但方男今年3月8日騎車到九曲堂附近土地公廟騷擾簡女,未被理會離開後心有不甘,便回住處取手槍返回現場,碰上當時要帶簡女離去的吳男,兩人發生肢體衝突,一旁練歌場劉姓老闆見狀也上前阻止。

 

然而,方男認為吳男、劉男袒護簡女,先持手槍射擊吳男,再追趕逃往練歌場並反鎖大門的簡女。方男開門未果後,持槍追逐在一旁的劉男,並開槍射擊,直到劉男倒地仍繼續開槍,之後因擔心遭警方逮捕,騎車逃離現場,而兩名中彈男子送醫後不治死亡。

警方逮捕方嫌後,檢方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、殺人未遂、家暴法等罪,向橋頭地方法院聲押獲准。橋頭地檢署檢察官今天發布新聞稿,宣布本案偵查終結,將依法提起公訴,認為方男涉嫌犯下「最嚴重犯罪」,因此求處死刑。

檢方指出,方男與簡女有財產、感情糾紛,雖然有保護令,仍多次騷擾簡女,對公權力禁止行為「全然漠視、不以為意」;最後,甚至帶有報復動機,持槍找簡女,並對手無寸鐵的吳男、劉男開槍,倒地後還補槍,「殺意濃厚」、「視人命如草芥」。
 

檢方也指出,方男犯後未曾檢討自己行為,不但無法交代槍枝來源,還稱自己喝了酒什麼都不記得,不知道有保護令等,毫無悔悟之心,因此求處最嚴厲極刑,希望法院以兩次殺人罪從重量刑,讓方男與社會永久隔離。(中央社)
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拒絕家暴,尊重身體自主權,請撥打110、113
◎反霸凌專線:0800-200-885
法律扶助基金會:(02)412-85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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