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名許姓公車駕駛,涉嫌毒駕被起訴,開庭時他改稱,是因為打瞌睡才闖禍!去年九月許姓駕駛,開著公車行經內湖路,突然衝上人行道,導致一死一傷、20輛機車毀損,檢警採集檢體送驗,發現有吸食安非他命,不過駕駛供稱,自己是在事發前三天吸食,與車禍發生原因沒有關聯。
記者vs.許姓駕駛:「(要跟家屬道歉嗎),對不起,(之前為什麼沒有來),對不起。」
對著鏡頭連說兩次對不起,其他問題一概不回應,但這次開庭,他坦承肇事害死一名行人,卻對於檢方用毒駕致人於死罪無法認同。
公車駕駛:「死了啦,車內乘客,趕快下車,趕快下車。」
這次開庭,法官當庭播放事發影片,針對車輛什麼時候開始偏移、撞上人行道後的反應,反覆比對證詞,過程中許姓駕駛多次低著頭,沒看影片,他坦承有吸毒,不過是在事發前三天,當時已經是開第四趟車,因為精神疲憊、打瞌睡而釀禍,但檢察官不認同,直指駕駛在衝撞的十秒後才有反應,不是職業駕駛應有的警覺性,更提出尿液檢查報告,一般安非他命、甲基安非他命只要濃度超過500就為陽性,駕駛明顯較高。
毒駕致死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過失致死五年以下、拘役或50萬罰金,許姓駕駛遭起訴後,曾開庭一度未到、手機成了空號,如果這次沒到就會被通緝,他現身出庭,但撇清整起車禍與吸毒有關連,似乎拚更改涉案罪名,刑度較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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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珍惜生命拒絕毒品,健康無價不容毒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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