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年四月,台中沙鹿一名男子,大半夜持刀刺殺太太70刀,導致妻子傷重不治。當時家屬顧及兩名幼子,一直沒對外露面。最近一審判決出爐,殺妻男子被判十五年徒刑,死者娘家打破沉默,強調這些日子以來,他們飽受煎熬,甚至發現殺人嫌犯明明在羈押中,卻還委託家人領走了被害人的勞保喪葬補助費,無法理解,為什麼殺人兇手,還能領走被害人的喪葬補助。
死者表哥:「判這個十五年他搞不好(假釋),差不多八年就可以出來九年就可以出來,而且他還是預謀,特地換班回來殺。」
死者娘家痛心,更擔心的是,要是嫌犯在執行前獲得交保,那命案當時在場的兩個孩子,到時會不會也有人身安全問題,更讓他們難以理解的是,死者父親在女兒過世後三個多月,去請領勞工保險本人死亡給付的喪葬津貼,勞保局卻回函「不給付」,原來是死者婆家,已經在去年5/25日,也就是在案件發生後不到一個月,嫌犯李姓丈夫就已經以被保險人身分,領取家屬死亡喪葬津貼,勞保局去年6/1核付了13萬7400元,承辦人員說,同一種保險給付不能重複請領!
死者表哥:「太可惡了吧,你加害人,你去請領被害人的喪葬補助,你這個是什麼心態。」
死者娘家家屬無法理解,羈押中的嫌犯,要怎麼去領妻子的喪葬補貼,勢必得填寫委託書請家人代領,但殺人的加害者,為什麼還能領被害者的喪葬津貼。
勞動部勞保局職災給付組死亡給付科長紀淑吟:「(死者娘家)有附判決書給我們(提異議),可是那是一審判決,我們條例規定如果是故意犯罪行為的話,不給付是要等『判決確定』。」
嫌犯老家鐵門關著,按門鈴沒人回應,死者娘家親屬說,當時詢問對方,他們才說會把這筆喪葬津貼匯到孫子帳戶,但他們選擇退回,因為這是女兒的喪葬津貼,這筆錢只能從勞保局申請!不願再和女兒夫家有所牽連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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