偏光板廠誠美材料前副董事長葉美麗涉以非常規交易、虛偽交易、高價購買立委蘇震清郡宏光電持股等手法,掏空誠美材2.2億餘元,北檢今天起訴葉女、郡宏董事長林勇任等3人。
蘇震清也被控與葉美麗合謀,由葉美麗安排誠美材子公司以高價新台幣9000萬元,收購蘇震清與友人持有的郡宏光電股票;蘇震清供稱只是單純投資,檢察官認為,無證據證明蘇震清與葉美麗合謀,犯罪嫌疑不足,不起訴。
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,葉美麗於民國107年6月至108年4月間擔任股票上市的誠美材料科技公司副董事長,並經指派管理誠美材子公司茂豐、茂宇。
起訴書指出,葉美麗濫用茂豐、茂宇的實質決策權,107年間為推動郡宏光電上市,與林勇任合謀,由茂豐公司以250萬美元高價,採買郡宏庫存的ITO導電膜,藉此減少郡宏庫存、增加郡宏收入,但茂豐買進的ITO導電膜迄今仍放在倉庫未能出售,使茂豐、誠美材損失新台幣7675萬元。
此外,葉美麗另以有公司欲向郡宏光電訂購銅鎳膜產品為由,由郡宏光電委託茂豐採購原料,茂豐再委託BD公司向日本廠商下訂。
葉美麗的方姓特助涉嫌協助將茂豐資金286萬餘美元匯往BD公司,資金輾轉被葉美麗用來償還私人債務或購買郡宏光電現金增資股票,事後雖返還款項,仍造成茂豐、誠美材有新台幣8825萬5754元資金遭侵占、挪用的損害。
另方面,蘇震清107年5月間向葉美麗表示欲出脫郡宏光電持股,葉美麗先將蘇及蘇的友人的720萬股股票過戶給蘇震清的賴姓助理,再安排茂豐、茂宇以每股15元、總計9000萬元價格收購其中600萬股。
檢察官查出,茂豐、茂宇收購股票時,郡宏光電每股股價約僅4.5元,葉美麗、林勇任安排此一股權交易案,造成茂豐、茂宇及誠美材至少6294萬元損害。
北檢偵結,依證券交易法特殊背信等罪嫌起訴葉美麗、林勇任、葉美麗的方姓特助等3人,另蘇震清、蘇的賴姓助理、葉的郭姓女兒則不起訴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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