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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撞柵欄!男肉身擋車 「趴引擎蓋」300公尺

記者 宋佳娟 / 攝影 顧守昌 李讚盛 報導
發佈時間:2021/02/12 19:17
最後更新時間:2021/02/12 19:23

台南公園路上,一家飯店和住宅大樓,因為共用地下停車場,長期有糾紛,管委會決定在通道設閘門,但飯店負責人理都不理,把柵欄給撞壞了,引發男住戶的不滿,想用肉身擋車,還趴到引擎蓋上,駕駛也直接開上路,經過兩個路口、至少300公尺遠,讓目擊民眾嚇壞了。

圖/TVBS

 
白色電動汽車,準備離開停車場,閘門前卻站了一名男子,駕駛慢慢往前,疑似想讓對方離開。

民眾:「他真的撞他耶。」

雙方都沒有禮讓的意思,車子一路推著男子,他最後跳到引擎蓋上,車子一路開上馬路,就像賽車電影裡的場面,出現在現實生活中,回到事發前兩小時,原來是這輛車把閘門給撞壞了。

 
圖/TVBS

被撞住戶吳先生:「我有喊救命啊,跟他講說這樣我很危險,他還是不理我,然後他剛好停等紅燈我趕快溜下來。」

目擊住戶沈小姐:「對方一直撞他,也不給他空間退縮,也沒有停下來看,怎麼會有這種人啊很恐怖欸。」

男子想攔住駕駛理論,卻被一直往前推,最後乾脆趴在引擎蓋上,汽車一路開了至少300公尺遠。事發在台南公園路上,原來住宅和飯店都在同一棟大樓,雙方因為地下停車場起糾紛,因為停車場產權屬於飯店,但30多年來沒繳管理費,雙方談不攏,管委會決定裝設閘門,而這位闖柵欄的駕駛,就是飯店負責人。

圖/TVBS

住宅管委會蔡姓主委:「這30幾年來,隔壁的飯店業者都沒有支付管理費,所以我們管委會決定設置柵欄。」

飯店負責人蔡先生:「那個B2就是我們的產權,又不是整棟都是他們的。(大樓就是有管理費)這方面我就不願多說了,都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嘛。」

北門所長林宥榛:「警方已依規定受理報案,那雙方可能會涉及強制、傷害、 毀損,以及公共危險罪嫌。」

 
大樓住戶和飯店業者互不相讓,才造成男住戶趴在引擎蓋上的危險情況,他決定對駕駛提出傷害告訴,對方也決定提告強制和毀損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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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糾紛#地下停車場#傷害告訴#趴引擎蓋#擋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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