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涉越南混油案,台中高分院合併判刑4年8個月定讞,也於去年1月入獄服刑。魏應充先前因油品標示不實被判刑2年,已先入監服刑1年8個月後假釋,扣除這1年8個多月,他已經服刑過半,日前聲請假釋,台中高分院今(19)日上午裁定「假釋獲准」,魏應充預計今日下午就可以從八德外役監離開,有望返家過年。
魏應充因擔任頂新董座期間涉及頂新油品案,為了節省成本,收購欠缺可供人食用品質的原料油,精煉製成食用油販售。二審依違反食安法判他15年刑期,最高法院2019年11月駁回其中26條上訴,魏應充因7罪被判處5年9個月徒刑,另有19罪得易科罰金。不過魏應充先前因味全油品案,被依詐欺取財罪判2年入獄後假釋出獄,依法頂新油品案、味全油品案合併執行,法官最後裁定2案合併執行4年8個月。
魏應充從去年1月8日入獄,迄今已過了1年多,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今日表示,服刑滿刑期的一半即可聲請假釋,矯正署於本月初准許魏應充的假釋,再由台中高分檢向台中高分院申請假釋付保護管束,台中高分院今日上午已裁定他假釋獲准,台中高分檢也將於今日下午2時發電子公文給矯正署,預計魏應充在今日下午就能出獄,再就近至地檢署報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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