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縣去年8月破獲國內首宗偽造三倍券工廠,逮捕蘇男等6嫌。蘇男多次偽造國幣入獄,去年更夥同林男等人偽造三倍券,雲檢今天將蘇男等6人提起公訴。法院裁定蘇姓主嫌續押。
起訴書寫道,蘇姓男子(在押)在108年9月間向張姓(34歲)和黃姓男子(32歲)誇稱其有偽造國幣的技術,張男和黃男認有利可圖,因此各出資新台幣20萬元給蘇男購買相關機具。
蘇男在109年2、3月間,找有電腦資訊專長的林姓男子(25歲)幫忙,林男利用雷射印表機將紙幣圖檔列印在複印紙張上而著手偽造1000元及500元的紙幣,但經多次嘗試後,終因色差及防偽線與真鈔仍有差異,才放棄。
張男和黃男遲遲等不到成品,認為蘇男詐騙,不斷追討投資金。蘇男為歸還欠款,109年7月再度與林男聯手偽造振興三倍券。
蘇男109年7月15日領取振興三倍券,交由林男複印,相隔4天後即偽造出第1代振興三倍券,隔數日又生產出第2代偽振興三倍券。
檢方發現,蘇男為測試第2代偽振興三倍券是否堪用,叫另一名張姓男子(61歲)持偽券先到彩券行購買刮刮樂,同時也讓張姓女子(48歲)持偽券到超商消費,店家事後察覺紙質有異進而報警。
雲林縣虎尾警分局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啟仁指揮偵辦,專案小組獲知蘇男要購買可變色的墨水,改良製作第3代偽振興三倍券,及時瓦解偽造工廠,並起出500元面額振興三倍券成品1094張、半成品798張,與偽造新台幣百元鈔半成品,以及偽造工具一批。
檢方日前偵查終結,將蘇男等6人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、偽造幣券未遂罪及偽造有價證券罪提起公訴,其中林男等4人分別以5萬到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,張女限制住居,而法院認為蘇男有逃亡和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續押。
檢方認為,蘇男為累犯,建請法院加重量刑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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