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市一名陳姓男子今天凌晨駕駛賓士車經過安南區安和路時,疑為撿拾車上物品,車輛跨越雙黃線與對向由莊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對撞,造成3人受傷,幸送醫後均暫無生命危險。
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於凌晨2時31分獲報,指稱在安和路1段有一起2部自小客車對撞交通事故,共有3人受傷,送往醫院治療後,傷者暫無生命危險。
台南市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長李明勇上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,54歲陳姓男子凌晨駕駛白色賓士自小客車於安和路1段南往北行駛時,在肇事地點跨越雙黃線進入對向車道與59歲莊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對撞,造成陳男身體多處受傷,莊男手腳骨折,莊男車上的乘客55歲莫姓女子頭部受傷。
李明勇指出,經實施酒測後,發現2名駕駛人都沒有酒後駕車,陳男自稱當時為了撿拾車上的電暖器才不慎開到對向車道。
警方表示,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,汽車駕駛人不按遵行方向行駛可處新台幣600至1800元罰鍰。在雙黃線上跨線或迴轉,基本上就是逆向行駛,常導致對向車閃避不及,非常危險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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