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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首次犯案! 遭控偷拍男是就業輔導員工

記者 吳欣晏 / 攝影 蔡明勳 報導
發佈時間:2021/01/09 13:27
最後更新時間:2021/01/09 21:30

持續追蹤這名男子,結果發現他是因為工作關係,順勢偷拍!根據了解,嫌犯靠著就業輔導,在信義商圈的百貨餐廳當員工,結果從去年初開始,陸續在女廁犯案,包含今年初這起偷拍案,因案被逮的紀錄至少3次,只是先前因為偷窺不構成刑事犯罪,都被依社維法法辦,但這次因為涉嫌偷拍,可處拘役、3年以下徒刑,或是30萬罰金。

圖/TVBS

 
記者吳欣晏:「嫌犯今年一月在百貨涉嫌偷拍,但其實他早在去年初就開始在信義商圈犯案,包括這次在內,就有3次被逮的紀錄。」

穿著黑色外套的男子就是嫌犯,這是去年12月在Att 4 fun犯下的偷窺案,當時只見他走進廁所後,接著一名女子也進到裡頭,沒多久被害人大叫狂奔出來,員警當場逮人。

圖/TVBS

只是點開他的犯案軌跡,2015年曾闖入北市一間大學女廁偷窺,被罰6千元後,竟又犯下性騷擾案,明明多次被抓,沒想到這回鎖定信義商圈百貨公司多,偷偷潛入下手偷窺。
 

35歲的嫌犯,家住在文山區,根據了解,近期因為就業輔導,到信義區百貨餐廳當員工,結果卻成了他的犯罪天堂,去年1月初先是在新光三越A8女廁偷窺,年底又跑到Att 4 fun再次犯案,結果他沒學到教訓,這回變本加厲,跑到微風南山女廁涉嫌偷拍。

圖/TVBS

律師簡大為:「因為這位男子他的前科紀錄,並不是刑事犯罪,並不會構成刑法上的累犯,也就是法官,他不會依法加重他的刑度,可是他有多次被處罰的紀錄,所以法官對他的印象會不好,可以依據他的素行,判處比較重的刑度。」

律師說,嫌犯之前在百貨都是偷窺案,沒有透過工具的偷窺,不構成刑事犯罪,不算累犯,不過這回,男子涉嫌偷拍,被依妨害秘密罪移送,可處拘役、3年以下徒刑,或是30萬罰金,就業輔導竟然順勢犯案,恐怕這次沒能輕易罰小錢了事。
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,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、勇敢說不,請撥打113、11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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