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一中商圈,有行人闖紅燈過斑馬線,騎士為了閃他結果自摔受傷,警方說行人走斑馬線有優先路權,騎士不禮讓最高可罰3600,但行人闖燈是事實,可開罰300元。
騎士想從後面閃過,對方也跟著往後退,就怕撞上他騎士一閃連人帶車滑倒自摔,女子一看不妙趕緊退回路口。
閃人自摔,就在台中科技大學前,19日早上有騎士經過一中商圈,目擊車禍就在眼前發生,雖然女子是走斑馬線,但當時行人號誌已經變了算是闖紅燈,騎士怕撞到他結果變成自己滑倒。
二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李建民:「行人疑似有違反號誌,造成機車自摔,(騎士)摔倒受傷,(是行人違規嗎),是,目前看起來,疑似行人的部分是比較明確。」
警方說,行人走斑馬線有路權,騎士不禮讓最高可罰3600,一來怕罰錢一來怕撞到人,騎士減速想閃對方卻跟著往後退,來不及反應失去平衡摔車,雖然雙方沒報案,但女子闖紅燈還是能開罰3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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